【瑞金的百个党史“第一”】对苏区新党员入党手续的第一个新规定

创建时间:2022-06-24 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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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过去地方与红军党部介绍新党员多未严格遵照党章入党手续的规定,中共六大通过的党章关于入党手续的规定在具体办法上,又只适合秘密党的环境,而现在苏区党完全公开。为严紧党的组织,防止一切投机分子混入党内,入党手续须有更严密规定之必要。因此,在1932年2月11日的中共苏区中央局会议上,通过了《中央局关于苏区新党员入党手续的决议》。

 

决议规定:(一)产业工人、手工业工人和雇农入党,须经有党龄两个月以上之党员一人介绍,地方经区委批准,红军经团总支批准;无候补期。(二)贫农入党须有党龄四个月以上之党员2人介绍,批准机关同上;候补期三个月。(三)中农独立劳动者入党,须经有党龄八个月以上之党员2人介绍,地方经县委批准,红军经师党务委员会批准;候补期半年。(四)知识分子入党,须经有党龄一年以上之党员3人介绍,地方经县委批准,红军经师党务委员会批准,候补期十个月。

 

决议对过去在白军中任过不同职务,投到赤区(红军或地方上)来后要求入党的,在白区军政机关高级服务过而无其他党籍的人要求入党的等,其介绍人条件、批准机关、候补期的要求,规定得更严格。

 

决议规定新党员入党,须先经支部大会通过;特殊情况下,党的各级委员会有直接征收或通过新党员之权。

 

来源:曹春荣 《翻天覆地——发生在红都瑞金的百个党史第一》
编辑:王芳